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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告
时间:2015/09/16 | 作者:平昌县刘伯坚纪念馆 | 来源: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 点击:2127次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佛头山旅游景区部分景点收取门票的
公     告
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
  佛头山旅游景区是国家AAAA级景区,为加强景区管理,规范景区游览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发〔2004〕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红色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3号)等规定,经县发改局成本审核、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法定程序。综合各方面意见,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形成了佛头山旅游景区中国工农红军石刻标语园、佛教文化区门票定价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经县发改局(平昌发改〔2015〕188号)批准:佛头山旅游景区红军石刻标语园、佛教文化区山顶部分自2016年2月1日开始收取门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军石刻标语园门票价格为:旺季30元/人•次,淡季20元/人•次(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旺季,其余时间均为淡季)。
    佛教文化区门票价格为:旺季25元/人•次,淡季15元/人•次(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旺季,其余时间均为淡季)。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实行免票、半票
  1、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
  2、65周岁以上的老人(凭老龄证、身份证);
  3、旅游社团的司陪人员、导游、经理(凭从业资格证);
  4、记者(凭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
  5、现役军人(凭军官或士兵证);
  6、残疾人(凭残疾证);
  7、大、中、小学学生(凭学生证)集体参观标语园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
  咨询电话:0827——6331198
  特此公告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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