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你的显示设备分辨率太低,为了保证网站访问质量,请进入全屏模式
PS:为了保证网页浏览效果,建议使用谷歌、360、火狐、欧朋、搜狗等主流浏览器
如果您的浏览器当前模式为兼容模式,建议改为极速模式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反腐肃贪工作
关闭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反腐肃贪工作
  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反腐倡廉”,将如何防止党员蜕化变质,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表明了我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坚决态度。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毛泽东对反腐工作曾明确表态: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民心!

1933年12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反腐肃贪的法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规定了各类贪污犯的量刑定罪标准。1934年1月又正式发布训令:要求在红色革命根据地的政权机关内,开展一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惩腐肃贪运动。1932年到1934年,从中央苏区的反腐肃贪发端,一场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受贿、反官僚主义、大倡廉洁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暴在各苏区迅猛刮起。
智能电子地图 X